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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4月12日   农历庚子(牛)年 三月初一
龙山县殡葬移风易俗“十禁止”“十倡导”
2025-10-14 17:34:2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龙山县民政局 | 编辑:朱柯源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3193

殡葬领域移风易俗“十禁止”

大操大办:禁止丧事活动大操大办、大摆宴席、铺张浪费

封建迷信禁止在丧事活动中进行低俗表演、封建迷信活动或雇请职业哭丧队等行为。

扰民治丧:禁止在公共场所(包括道路、广场、居民区等)进行游丧活动,如沿途抛撒纸钱、燃放鞭炮、敲打乐器、文艺表演、高声喧哗等,不得妨碍交通秩序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;送葬车辆需按交通规则行驶,不得违规占道、阻塞交通,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扩音设备制造噪音。火葬区重点整治范围治丧活动一律在县殡仪馆进行;火葬区非重点整治范围,禁止在街道、商住小区、机关院落等公共场所治丧。

借机敛财:禁止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借操办丧事之机违规敛财、大操大办。

散埋乱葬:禁止在耕地、林地、城市公园、文物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水库和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、公路和铁路两侧等区域建造坟墓。

违规建墓:禁止建造豪华墓、硬化大墓;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。

建“活人墓”:禁止为未去世的人员建造坟墓。

止制造大碑禁止超标准制造大碑,具体标准为立式高度不超过0.8米,面积不超过0.5平方米,不得固化、硬化圈坟。

违规土葬:禁止将火葬区逝者遗体进行违规土葬。

装棺葬:禁止遗体火化后的骨灰装棺后再进行土葬。

殡葬领域移风易俗“十倡导”

倡导厚养薄葬:倡导老人在世时亲属多尽孝心,给予关爱和陪伴,离世后节俭治丧,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。

倡导文明治丧:倡导在县殡仪馆或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指定场所办理丧事,减少对居民生活影响。

倡导丧事简办:倡导简化仪式、限制规模、文明节俭的治丧方式。

倡导丧事互帮: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,倡导办理丧事时亲属、乡邻互帮互助,主动宽慰丧属、协助办理丧事。

倡导集中安葬:倡导进入县城公墓山或农村公益性墓地集中规范安葬。

倡导生态安葬:在实行火葬的区域,倡导采取树葬、花葬、草坪葬、骨灰抛洒等生态安葬;在允许土葬的区域,倡导遗体深埋、不留坟头、不硬化、不立碑等生态安葬,节约土地资源。

倡导文明祭祀:倡导通过举办家庭追思会,采取敬献鲜花、植树绿化、踏青遥祭等绿色文明方式缅怀故人寄托哀思。

倡导安全祭祀:倡导错峰祭扫,祭祀活动中严格落实森林防火、不焚烧祭品、不点香烛、烧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,确保祭祀安全。

倡导党员带头倡导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带头文明节俭治丧、实行火葬、生态安葬、文明低碳安全祭扫,并教育引导亲属、朋友和周围群众遵守。

倡导弘扬新风各乡镇(街道)、机关单位全面开展殡葬改革宣专引导工作,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殡葬法规政策,倡导树立文明节俭、低碳环保的绿色殡葬新风。

责编:朱柯源

一审:向波

二审:周娇

三审:张军

来源:龙山县民政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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